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5〕3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民函〔2025〕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有关要求,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,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、有序发展,经过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学校审议,我校现对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如下:
1.聊城医药科技学校
2.滕州新科职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28日——2025年3月7日,公示期内,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中心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(注明联系人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。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635-8335660。
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2025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