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23〕29 号)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民函〔2023〕18号)等文件精神,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,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、有序发展,经过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学校审议,我校现对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公办学校教学点:6个
1.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
2.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
3.莘县职业中等学校
4.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
5.茌平职业教育中心学校
6.聊城市医药技工学校
二、民办学校教学点:6个
1.济南汶源工商管理学校
2.德州天诺教育培训学校
3.潍坊高新区渤海继续教育服务中心
4.淄博市继续教育进修学校
5.济南毅世科教育培训学校
6.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金果教育培训学校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我校继续教育中心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24日—1月31日
公示期内,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中心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(注明联系人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。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635-8335660。
聊城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1月24日